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国际邮轮运输有序试点复航方案》的通知,试点时间暂定试点6个月至1年。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国际邮轮运输有序试点复航方案》的通知,按照“先开展试点,再逐步放开”的要求,本着风险可控、积极稳妥原则,有序推进国际邮轮运输试点复航。试点水路口岸先暂定上海、深圳邮轮港口,后续视情况增加。试点范围是上海、深圳至周边国家、地区港口间邮轮运输。试点时间暂定试点6个月至1年,根据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出入境旅游政策和市场情况等适时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