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草案)》审议通过

2023-02-11
来源:新旅界

《办法》共6章49条,重点针对消费者和基层反应强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安全问题,明确了经营要求、细化标准,填补了乡村旅游新业态监管空白。

近日,浙江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乡村旅游促进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后续将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

《办法》共6章49条,重点针对消费者和基层反应强烈的乡村旅游新业态安全问题,明确了经营要求、细化标准,填补了乡村旅游新业态监管空白。《办法》还对露营营地、玻璃栈道、热气球等旅游项目的监管责任予以明确,并对乡村旅游经营存在的强行推销产品、哄抬物价、掺杂、掺假等问题予以规范。

在推进乡村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办法》注重规划引导,对乡村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评价、有机整合、系统提升,要求编制乡村旅游专项规划;注重产业融合,加强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农业、体育、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注重绿色转型,要求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规定,推动节能降碳技术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应用;注重集群化发展,支持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景区村镇、等级乡村民宿等品牌,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