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

2023-01-14
来源:迈点网

1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通知。

此次试点的目标是,通过在全国选择部分县(市、区)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县域统筹规划、资源配置作用,突出特色,改革创新,推动《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在试点地区率先落地,在工作体制机制、发展举措、产业导入、政策保障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和美乡村。

试点的时间是2022年-2025年,遴选两批试点县(市、区),每批试点周期3年。

试点范围是以县级行政区域(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等)为试点地区,每批试点每个省(区、市)最多推荐3个试点县(市、区)。两批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县(市、区)名额共计100个左右。

鼓励各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特色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落建设。具体工作由省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

试点的任务包括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发挥文化和旅游产业的社会效益。

试点明确,要创新性挖掘活化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运用现代创意设计、科技手段和时尚元素提升农民文化艺术创作水平,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创作展现乡村特色文化、民间技艺、乡土风貌、田园风光、生产生活等方面的数字产品,塑造地域形象。

试点提到,做强乡村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试点地区要不断丰富乡村文化产品和文娱活动,打造乡村书店、小剧场、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创馆等特色文化场所和品牌,举办音乐节、音乐会、戏剧节、艺术节展等特色活动,推动乐器、文化节日用品、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等品牌化发展。因地制宜培育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项目。

同时,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运营。试点强调,试点地区要发挥社会力量,盘活乡村闲置建筑及设施。

此外,试点提到,提升文化和旅游设施效能;统筹利用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探索文化和旅游产业用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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