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整体安排和工作要求,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9月至10月举办。文化和旅游部于日前公布《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工作方案》《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工作方案》,并启动相关申报工作。
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美术作品展览计划于中国美术馆展出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等美术作品400件(组)左右;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将于天津美术馆展出书法、篆刻作品300件(组)左右,其中书法作品约240件(组),篆刻作品约60件(组);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优秀摄影作品展览将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美术馆集中展出摄影作品300幅(组)左右。主体展览结束后,三项展览都将遴选部分作品在京津冀三地举办巡展。
三项展览作品均由邀请作品、推荐作品和公开征集作品组成。所有作品均需聚焦时代主题,生动展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成就、重要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人物,热忱描绘新时代新征程的恢弘气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展现亿万人民的伟大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用心用情抒写人民史诗;坚持守正创新,把艺术创造力和中华文化价值融合起来,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结合起来,彰显中国审美旨趣,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反映全人类共同价值,讲好中国故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唱响昂扬的时代主旋律,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精神动力。